关于做好201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3级研究生:
2013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培养管理,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学科导师和学生做好该项工作,现将具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9月2日~9月11日)
1、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根据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结合研究方向和个人特点制定(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2013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
2、培养计划封面的需按相关信息准确填写,“研究方向”应与培养方案中的一致。
3、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时,学位课参照本专业要求,不允许跨专业选课。
二、上交“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9月12日)
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A4纸)打印,左侧两钉装订,学生签字,经导师、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签字(签字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学生本人、导师、研究生院各存一份。
三、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录入(10月~11月)
通过研究生院主页进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中录入课程学习计划。
四、相关说明
1、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理工类学科少于 5人、经管人文类学科少于 3 人,课程停开(新专业适当放宽),学生需进行重行选课,对个人培养计划进行修改。
2、学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参与学习,考核通过后取得学分,否则不能参加毕业答辩。
3、9月11日前学生本人将导师签字完毕后的纸质版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培养计划交班长,并将选课情况在班长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