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相关工作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工作。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在2023年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考生进入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和初试情况,本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1:1.5复试比例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3年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原则上按专业领域方向进行,成立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小组成员共5名(设召集人1名),工作秘书1名。小组成员由硕士研究生导师和临床医学各专业领域专家组成。
注:如遇突发事件造成现场复试无法进行,我校会第一时间通知各位考生进行远程复试,同时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现象发生。
四、复试资格审核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见我校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二)审核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西安医学院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见附件1),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西安医学院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审查表》(见附件1),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及可以证明本人水平能力或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考生须按照我校资格审核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凡审核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4月30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英语(医学专业英语为主)、临床专业课(含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诊断学)。
1.英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100分钟,满分100分。
2.临床专业课: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完成。面试小组负责评定考生面试情况,进行具体评分。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内容为:
1.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心理素质;
(3)基本素质。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英语表达能力。
六、调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2023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2.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考生进入A类地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4.必须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5.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原则
1.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代表学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三)调剂程序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及缺额;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3.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4.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5.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临床专业课成绩×30%+面试成绩×50%。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差额录取方式。首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总成绩、专业领域方向招生计划、复试人数等差额录取。
调剂志愿考生按照调剂专业领域方向总成绩排名、调剂计划进行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初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单科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二)考试作弊等违反国家相关制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同时参考政审结果。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经领导小组同意并经组长签字后发布。
(五)发放拟录取通知。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拟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采用自行体检方式。我校认可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拟录取后,考生须在15天内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我校研究生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西安医学院研招办收
联系电话:86168677、17795951158。
邮编:710021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在督察组监督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责任追究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监督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全面负责督察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何山,电话:029-86177376
邮编:710021。
(三)信息公示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iyi.edu.cn/)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
复试期间保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校在复试成绩公布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果出现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二)新生报到后,研究生处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参加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部人员必须遵守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168677、17795951158。
西安医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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