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经初试和复试,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通过,现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6月13日。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电话:0471-6578901。如公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cjcx/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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