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复试总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之和×70%+复试各项成绩之和×30%
1)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满分2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任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名单(附后):拟录取考生如果已经申请调剂,请务必提前处理,以免出现重复录取状况,影响录取结果。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调档通知:请拟录取的考生将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于5月10日前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调档函领取方式见附件)。根据文件规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以下三类考生按要求提供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5月10日前提交所在院(系)出具的德才表现(加盖党组织公章);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已于2014年1月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5月10日前将学籍、人事档案转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
*定向考生:4月23日前将定向委托协议一式两份寄(送)至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长安校区),4月23日前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德才表现(不转档案)。定向委托协议下载:定向委托协议.doc
3、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及通知将于6月中旬上网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省招办通知为准)。
附件:调档函领取方式.doc
西安外国语大学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