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初试、各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进入学院公示阶段。为做好录取检查的各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交培养费
交清第一学年培养费10000元/生(本校教职工6000元/生),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汇款:
户名:陕西科技大学, 帐号:6100175380005250074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凤城五路支行(请备注:***博士学费)
请将转账凭证传真至029-86168137
2、6月4日上午到学校财务处刷卡或现金:凭缴费票据到研招办登记
如6月4日前未交培养费,视同放弃拟录取资格,未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的考生,交款时间顺延。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 |
学费 |
档案与组织关系 |
就业 |
非定向 |
10000 |
迁至学校 |
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
定向 |
10000 |
留原单位 |
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
录取类别为 “定向培养”拟录取考生的一式三份的培养协议(见附件模版),请于6月10日前寄送至陕西科技大学研招办,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定向单位须与报名时信息一致。本校教职工不需办理协议。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研招办李老师收
邮编:710021 联系电话:029-86168200 采用EMS或者顺丰速运邮寄。
三、录取通知书
教育部将于6月中旬进行录取检查,最终的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发放,届时请考生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特此通知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