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定于2014年6月20日下午2:30——下午5:30在图书馆一楼报告厅给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含研究生)报销医疗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9日;发票要求必须是机打发票;发票来源必须是外院就诊(即校医院以外)。
二、报销时必须带有效的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证及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本人病历。
三、请同学们相互转告,过期不再报销。
财务处 校医院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