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上海理工大学 /2014-05-19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根据《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办法》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核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基本要求
1、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可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2014年国家线)的第一志愿考生
2、符合2014年国家线、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的调剂考生,各专业调剂对初试科目要求如下:
(1)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型:必须具备英语一、数学一成绩
(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必须具备英语二或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的成绩
(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必须具备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的成绩
(4)食品工程专业学位:必须具备英语二或英语一、数学二或数学一的成绩

三、复试考生名单的公布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后,将提前三天公布在学院网页上(不含推荐免试生),并通过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复试通知。
    由于复试可能分两批,未在复试考生名单中、但已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将在后一批复试名单中公布。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资格审查
    具体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五、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导师选择等具体安排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考生,并在学院网页上发布。

六、复试录取
1、复试结束后,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排名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2、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结束后,录取的考生名单会公布在学院网页上,学院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
4、被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录取,否则按放弃处理。被放弃的名额将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放给递补考生。
5、学院于5月初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奖助学金评定结果
6、学院于5月底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录取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遴选结果。

七、其它
    此细则解释权归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所有。

相关话题/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