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要求
根据招生简章规定,2014年起适当控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5%,非在职考生、在职考生分别根据录取名额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学校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为:外国语42分,业务课60分,总分19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国语35分,业务课55分,总分180分。
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院执行学校基本分数线,生源多的学院根据招生规模、导师数量、考生考试情况,按二级学科专业合理分配招生指标,分学科、分报考类别按不超120%复试比例划定学院各学科最低复试分数线并报招办审核后公布执行,拟招人数少于5人的学科专业可差额1人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4年5月12日
报到地点:长安大学本部北院理学院教务办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4年5月13日 下午 3:00-6:00 面试
复试地点:理学院会议室
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封建湖
成员:姜洪 刘建民 尹冠生 王虎 张宏 马江洪
复试小组
组长:封建湖
成员:姜洪 尹冠生 张宏 王爱勤 邓庆田
三、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政审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样表 );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样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陕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除外)具体认证办法:(网址 http://cqv.chinadegrees.cn/cn/);③非学历教育硕士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职考生还需携带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无法出具学历备案表的学历硕士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样表, 认证办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复试小组要确保复试阶段的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不计入总分)。
五、录取
1.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2.学院按照初试成绩(总成绩除以3,折合为百分制)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不同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六、其他
1. 每位导师招生原则上不能超过2名,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可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后最多不能超过3名,其中在职考生不能超过1名。进入复试线生源较多的导师可向生源不足的导师推荐;
2. 拟录取结果由学院报招办审核后公布,并通知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本人原因无法及时交培养协议书、政审表等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以报名期间的报考类别为准。报考脱产(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调档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
4.拟录取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到长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书面保证,保证来长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并没有被其他学校录取,避免应届生录取后不报到或者多个学校重复录取,不提交书面保证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如在录取检查时发现的重复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长安大学录取资格。
长安大学理学院
二О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