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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长安大学 /2014-08-19

 

各位考生:
    根据长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长大研〔2014〕56号)文件的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工作及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分数线
    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20分。
    二、复试报到及复试时间
    1、复试报到时间:2014年5月12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复试报到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复试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三、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群琪
    副组长:胡予欣、陈引社
    成  员:徐海成  芮夕捷  张圣忠  孙启鹏
    2、复试小组成员
    组  长:吴群琪
    成  员:周国光、马天山、王建伟、董千里
    秘  书:王翀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证、政审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陕西省高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除外);③非学历教育硕士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政审表、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在职考生还需携带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无法出具学历备案表的学历硕士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含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对其加试(笔试)两门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
    复试小组要确保复试阶段的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
    六、录取
    1.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2.学院按照初试成绩(总成绩除以3,折合为百分制)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不同报考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联 系 人:王  翀
    联系电话:823345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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