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长安大学 /2014-08-19

 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一、关于复试工作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1.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部分专业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附件2)。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为:理工类政治、外语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5分,总分290分;其他学科门类政治58分,英语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5分,总分290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执行国家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这类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采取差额复试,一般按照本学科专业拟招人数(不含推免生、单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110%划定本学科专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拟招人数小于10人的学科专业可差额1人划定本学科专业的最低复试分数。专业学位有缺额的领域在相应学术型硕士学科专业中划定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4年4月8日

报到地点:各学院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4年4月9—10日

专业课笔试、管理联考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结业)生: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高职高专毕业生

(1)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文章所在页);

所有考生须交验证件原件并留存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交验并留存毕业证原件。

(五)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核专业学术水平及知识结构,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具体复试办法见附件3。复试表中各项复试成绩不得涂改,若填写错误,可作专门说明,并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测试(含口语和听力)评分时,应掌握统一尺度,一视同仁。一般情况下,考生的成绩为每位复试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对复试中评分差距较大的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故意拔高或压低考生成绩。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答卷在复试结束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复试前自行安排到西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十字会医院等)体检(体检前不要进食),并将体检结果送各学院。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

(七)调剂

我校招生简章所列学科专业接收部分高水平大学生源,具体条件按附件4《长安大学2014年高水平大学生源参加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执行,指标不占学院招生简章所列计划数,调剂名额不超过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的2%。

根据报考专业上线情况,MBA、MPA可面向校外调剂,汽车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代码082303)、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代码085222)专业可面向公路学院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代码082303)专业调剂,信息学院生源不足学科可面向电控学院相关学科专业调剂,理学院力学(专业代码080100)专业面向全校相关学科专业调剂。其他学院上线生源不足学科专业可在学院内调剂,调剂须在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不足的专业学位可按照缺额数的110%划定参加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校内调剂必须达到报考专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今年我校合格生源较多,各学院积极动员未能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向外校调剂,配合上线考生做好相关调剂工作。

(八)指导教师确定

复试前各学院通过网络或宣传栏公布导师基本情况,指导教师由考生和指导教师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学院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统一确定,没有导师接收的学生由学院指定。每位导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6名(含推免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指导教师分配情况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录取

各学科(专业)初录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规模指标用完为止。专业学位如有缺额在参加学术型硕士复试的合格考生和符合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以上的合格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测试(含口语和听力)不及格(即达不到各项测试成绩满分的6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长安大学

2014年3月25日

 

相关话题/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