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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研究院623所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中国航空研究院623所 /2014-09-03

  复试办法

  招生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复试工作在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研招办组织实施,招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专业英语(包括听力)及专业课(结构力学、弹性力学、材料力学)。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包括英语口语)。
  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准考证和考研成绩单、本科成绩单(学校盖章)、个人简介及一寸照片。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合格、体检合格、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所研招办电话:029-88268323,监督电话:029-88268517(纪委办)。
  2013年招生复试拟安排在4月15~17日,具体事宜电话通知考生。
  未明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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