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专业技能是否符合 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2015年陕西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5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本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3.考生应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化工类、艺术类、计算机与电子控制类等专业不接收色盲和色弱考生;机械类、电子控制类等专业 不接收肢残考生;食品与发酵、生物化工、中药学等专业不接收患有结核病、皮肤病等疾病的考生。各学院(部)也可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4.复试科目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复试前将审查考生资格,应届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复试合格后15日内,所有考生将本单位政审表交复试学院(部)负责人。
7.定向、委培考生复试合格后15日内将定向、委培协议书交研招办。
8.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9.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要求加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复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相关招生学院(部)与研究生院共同审定复试名单。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择优选出参加复试考生,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分学院(部)、分类按成绩排队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学历、应届生优先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调剂政策,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校复试,确认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4.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布。
三、体格检查
1.复试前由研究生院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常规检查(含胸透)及相关检查(详见第一条第3款)。
3.体检当天,考生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持体检表体检。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
(1)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测试小组点名,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2)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
(3)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测试小组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笔试: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场、考试、阅卷、公布考试成绩。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部)自定。
(4)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确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
3.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面试:由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部)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5人,成员一般应为硕士生导师)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校复试领导小组将派人巡回监督。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考平时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
(2)测试地点学院(部)自定,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3)复试专家小组给出评分。记分方法:每位专家人手一份(一袋)复试考生名单表,当场打分,复试结束后密封交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与本学院(部)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启封统计。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实验技能测试:由学院(部)根据自身专业实际情况安排,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实验规范等知识和动手能力。
其它素质测试:通过观察、对话、提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导师考核: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学院安排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参加导师面试。硕士导师会同所在学科团队或项目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导师评分,满分100分。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5.总成绩汇总:各学院(部)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由院(部)长或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学院(部)妥善保管复试试卷、各项原始记录表、考生在校历年成绩单等复试材料以便备查。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各学院(部)自定。
2.各学院(部)制定复试办法及细则,由院(部)复试领导小组通过后,报校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各学院(部)复试办法及细则审核通过后,复试前在各学院(部)网页对外公布。
3.总成绩学院(部)将张榜公布。
六、录取
1.各学院(部)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体检、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且报考材料按要求转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录取。
3.定向、委培考生必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我校研招办一份方可按定向、委培录取。
4.拟录取名单按国家要求在校园网公示。
七、校复试领导小组、校复试工作办公室、校复试督查小组及人员组成
1.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校专门成立校复试领导小组、校复试工作办公室、校复试督查小组。校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届时将到各考场及院部 巡视检查监督,发现复试舞弊及其他违纪现象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校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 查。
(1)校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马建中
副组长:董继先
成 员:张安龙 朱建锋 薛朝华 黄峻榕 马艳萍 汤 伟 仝建波 朱文莉 张慨 郗芙蓉 王晓琴 刘和林
(2)校复试工作办公室
组 长:董继先
副组长:蒲永平
成 员:吴鲁阳 李成龙
(3)校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杜致博
成 员:刘冉夏 靳凯 宋平
2.各招生学院(部)必须组成5人以上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部)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电子信箱:jwb@sust.edu.cn yjszs@sust.edu.cn
九、其他
1.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各招生学院(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办法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