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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陕西理工学院 /2014-09-02

 研究生处

 

 

 

 

 

 

陕理工研[2013]9号

 

陕西理工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依据《陕西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稿)(陕理工校发2011[101]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资格与等级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是对上一学年度学习及科研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的专项奖励,每年10月由学校组织评定。所有在籍在册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共分三等: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人。评选比例分别为当年在籍在册研究生数的5%、12%、8%。

二、评定办法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得分由学习成绩得分、科研得分、创新实践能力得分三个项目组成,根据各项目得分计算总分。

总分=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创新实践能力得分

(一)学习成绩得分(A)

学习成绩按上一学年内所有课程成绩计算,计算方式为:

研二 A=(个人总成绩/专业第一名总成绩)×60

研三 A=(个人总成绩/专业第一名总成绩)×20

(二)科研得分(B)

即申请人上一学年度所有发表学术论文得分和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的单项附加分之和。

研二 B=(个人科研总分/学院第一名科研总分)×40

研三 B=(个人科研总分/学院第一名科研总分)×80

1.发表学术论文得分

①SCI、EI、ISTP、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100分/篇;

②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80分/篇(核心期刊的认定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③《陕西理工学院学报》及其他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学校学报发表的论文50分/篇;

④普通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40分/篇;

⑤国内一般正规刊物发表的论文30分/篇;(校科技处认定的无学术影响力刊物、各类增刊不计分,非学术论文不计分)

⑥学术会议交流论文5分/篇;

⑦发表的论文被CI、SCI等检索收录的10分/次,被他引的5分/次;

⑧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已参加过上一学年度评奖的论文不得记入;

⑨论文作者为一人以上的,评定计分方法如下: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至第五作者

作者系数

0.6

0.3

0.1

注:计算论文得分时必须提供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未见刊者一律不予计算(“优先数字出版”除外);与本人导师合作的论文,去掉导师,学生按署名顺序计分。

2.科研活动单项附加分

①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者每项计20分,评分方法如下表;

 

项目主持人

项目组成员

作者系数

0.6

0.4

结题者每项计30分,由项目支持人根据成员完成任务情况分配;

②研究生论文大赛获奖者,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③研究生参与老师科研项目的(以项目申报书为准,没有列入申报书的一律不计),校级、市级项目计30分;厅局级项目计60分;省部级项目计80分。

 

项目主持人

第一参与人

第二参与人

第三参与人

作者系数

1

0.4

0.2

0.1

④专利:发明型30分;实用新型15分;外观设计型10分

(三)创新实践能力得分(C)

C=(个人创新实践能力得分总分/学院第一名总分) ×10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的奖励可按以下标准记分

1.学术活动奖:(含各类学术会议论文奖、科研成果奖、竞赛等)

国家级奖:特等奖100分;一等奖8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

省级奖励: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市级奖励: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校级奖励: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参加校级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奖:

特等奖: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 三等奖:1分,参与者0.5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在读期间有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二)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因学习成绩、教学实践等问题,需要延长学习年限(超过三年)者;

(四)在读期间有学术失范行为者。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处每年度按照在校研究生人数划分名额,总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工作。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申报工作。二级学院应根据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由分管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干部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一般以7~9人为宜。

评定小组组织进行综合测评,依据得分排名拟定初评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审核。

(三)研究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查、联评,审核无误后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并上报学校。

五、各二级学院可参照此办法,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六、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2013年9月27日

 

 

 

 

 

 

 

 

 

 

 

 

主题词: 优秀研究生 奖学金 评奖细则

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9月27日

印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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