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提升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建设水平,服务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整体质量提升,促进西部教师教育创新与发展,我校特开展“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师资专项”(以下简称西部师资专项)博士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名额
本年度计划招收西部师资专项教育博士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计划数为准。该专项仅限招收西部教师教育联盟各高校推荐考生,报考人员须满足我校《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
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 |
业务水平测试 科目名称 |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 |
01学校课程与教学 |
房 喻 乜 勇 张宝辉 高 明 王双怀 王成军 唐三一 郑海荣 屈世显 陈亚芍 张尊听 焦 桓 薛东前 孙根年 顾 蔚 夏海滨 王小明 杨剑峰 王晓荣 |
课程与教学论 |
045173 教育领导与管理 |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
李忠军 袁祖社 王 蓓 赵 微 王启龙 冯民生 萧正洪 郭建中 董治宝 姚若侠 杨祖培 王勇慧 |
教育管理学 |
注:业务要求”未达到本办法“二”中“申请-考核”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二、“申请-考核”报考条件
(一)外国语
1.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本科或硕士为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相应专业毕业,且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硕士学位;新托福(IBT)成绩8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新GRE考试Verbal成绩154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2.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外语水平达到(1)中要求相当条件。
3.英语水平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考生须参加由教育学院自行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通过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二)业务要求
申请—考核者需首先达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出的教育博士报考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下列第1项条件的任一条件或2-6项中的两项条件: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正高职称。
如不具备第1项条件,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项条件:
2.副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3.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专家),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较大影响者。
4.近3年获得省部级(含副省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一等奖前三人,二等奖前二人,三等奖第一人)。
5.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教育学科相关论文1篇,或有独著1部,或合署著作2部以上(须为前2人,不含编著、教材)。
6.近3年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含在研)。
业务水平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需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视为达到业务要求。
业务条件中的论文发表时间须为:2018年1月-2021年2月,须正式刊出。
三、申请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z.snnu.edu.cn/info/1007/2213.htm。
除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之外,申请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近3年以来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获奖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
2.研究计划:内容包括本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科研设想和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四、申请和录取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需要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21年3月12日-3月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150元,网报时缴纳,网报结束后不再补收费。
3.考生材料邮寄时间:考生材料须于3月18日前通过EMS(或其他能送达研招办的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5310346,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复审及资格确定、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3月18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3月19日-22日,教育学院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教育博士“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确定外国语和业务课是否需要参加考试。复审结果报研招办核准后的,将于3月24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对于条件不符者,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1)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3月27日,8:30——11:3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2)外语水平测试
时间:2021年3月27日,14:30——17:3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业务水平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化,教育学院会在学院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教育学院网站。)
3.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1年4月11日全天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综合考核时,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拟录取阶段
根据复试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研究生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