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地球环境研究所致力于区域和全球不同时间尺度气候和环境变化过程、规律、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力争建成世界一流的大陆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在国际地球科学前沿和面向国家需求方面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向中央和地方提出有价值的科学建议,为我国西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修复服务。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在本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阅读本领域有关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本所在第四纪地质学、环境科学等学科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第四纪地质学 |
1、第四纪地质与全球变化 |
2、环境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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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
1、大气化学与环境 |
2、环境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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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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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生物学 |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包括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两个阶段;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协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在研究生院北京玉泉路教学园区集中参加课程学习,期间遵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集中教学管理规定》,完成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学习。
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后第二年开始进入导师所在的研究室,依托本所的科研项目、科研条件和科研设施,进行科研实践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四、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9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7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和一门外国语。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公共学位课 |
自然辩证法与科技革命 |
3.0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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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英语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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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纪地质学 专业学位课 |
第四纪地质学 |
3.0 |
自然地质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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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第四纪地质与环境 |
3.0 |
|
全球变化科学引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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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地球化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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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环境学基础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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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 |
3.0 |
|
植物生态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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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在生态学研究中的应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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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专业学位课 |
环境地学导论 |
3.0 |
环境地球化学 |
3.0 |
|
大气科学概论 |
3.0 |
|
环境化学 |
3.0 |
|
生物地球化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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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化学 |
3.0 |
|
大气环境化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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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位课 |
见研究生院选课表 |
|
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2.0 |
中期考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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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 |
2.0 |
五、必修环节及要求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总学分数不少于5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开题报告(2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要求4000字以上。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第三学期期末完成,要求开题报告时间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半。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硕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五学期初期进行,距离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中期考核小组由3-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硕士研究生两次考核不合格应予退学。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向,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2次学术报告。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所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申请答辩前由导师签字认可后提交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可取得2学分。
六、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在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核心刊物公开发表至少1篇(含已接收)学术论文(包括《地球环境学报》)。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或取得的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除第一导师以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署本培养单位名称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七、附则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