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9〕110号)《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称各单位)制定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经各单位考核、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确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考生成绩请于2023年4月28日18:00——2023年5月15日12:00登录中国研招网“博士报考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请在5月15日12:00前向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提出实名书面复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pdf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