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性质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为专项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导师 |
招生人数 |
备注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吴一戎 张化祥 |
2 |
三、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实施方案详见招生学院通知。
四、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复试时提交学院)。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5月12日下午5点
2.报名网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先注册,再登录填报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未参加网报者不得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不得参加考核。
3.报名QQ群号:618370014(报考专业+姓名)
4.报名费220元,网报时缴纳,一经缴纳不再退款。不缴费者,报名资格无效。
六、提交申请材料
按照学校《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申请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sdnu.edu.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7份。
2.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主要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签字出具。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在SCI收录学术期刊或CCF推荐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8.《山东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2)。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报名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5月12日下午5:00
提交材料地点:长清湖校区文淙楼537办公室
七、考核安排
1.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最新研究成果的了解情况和考生的科研工作情况,以及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培养的潜能。主要从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英语水平等方面考查并给出成绩,并按照占比分别为40%、40%和20%的原则给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复试拟录取一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科研能力成绩+英语成绩。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学校和学院招生规定、报名和审核情况等,每个导师招收一名博士生,考核总成绩按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科研能力成绩、专业基础成绩。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制学费
学制四年,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二、其他
1.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2.录取考生注册山东师范大学学籍,第一阶段将在山东师范大学进行课程学习;第二阶段将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实践学习、科研锻炼等,达到我校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后,颁发我校学历学位证书。
3.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咨询电话:0531-86181750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86180869;
4.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