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进一步吸引和选拔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质量,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我校2023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考生线下考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审查与测试
对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测评包括考生材料审核、笔试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内容。考生材料审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提交材料审核等方面,材料审核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测试分为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测试,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主要为科研综合能力考核等方面,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一)考生材料审查
考生需按照《烟台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准备7项申请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需在报到现场提交,原件由考生保存备查。
1、考生材料审核
考生需按照《烟台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审查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逐项审核评分。成绩满分为200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总成绩。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将在入学前进行审查,如发现材料中有材料缺失、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笔试测试
1、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形式一般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40分者,视为英语能力测试不合格,英语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分为两个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形式为笔试。每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单个考试科目成绩低于40分者,视为专业基础测试不合格,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基础内容结合《烟台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参考书目和考生选考科目。
(三)综合面试考核
考生根据材料评估审查成绩、英语测试和专业基础测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2比例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中,每位考生考核的总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主要为科研综合能力考核。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与素质。采用开放式问答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二、录取
(一)学院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本着材料审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确定所有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排名表》,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考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笔试测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对于参加面试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测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依次排序。若考核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考核前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