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首次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博士学位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采取在职攻读的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学习期间需担任不少于一年的助教,毕业后从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本年度我校拟招收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2人。
2.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在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六个二级学科招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请按照《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的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考生填写《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核报考资格。
四、提交材料
请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4月11日-18日,寄送至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邮寄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正德楼209室 孙晓桐(收),电话:0531-86180292。
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按要求发送至QQ邮箱:2213448158@qq.com。报名QQ群号:675641587
报名费220元,缴费方式另行通知,一经缴纳不再退款。不缴费者,报名资格无效。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五、资格审查
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安排进行,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资料,达到相关条件后进入考核阶段。
六、考核安排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详见马克思主义学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复试拟录取一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快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录取
1.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和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招生录取按照“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2.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与研究生院、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工作单位就业;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3.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制学费
学制四年,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1.我校博士生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自行确定复习书目。
2.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公告或通知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部咨询电话:0531-86180292
研招办联系电话:0531—86180804、86180869;
3.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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