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档案分学院接收地址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邮寄地址 |
接收人 |
电话 |
030 |
资源学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资源学院团委 |
洒艳 |
0538-3078005 |
023 |
智能装备学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智能装备学院团委 |
谢清勇 |
0538-3078711 |
024 |
财经学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中段凤凰路山东科技大学西校财经学院团委 |
王衍国 |
0538-3078039 |
026 |
采矿工程研究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虎山路270号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 |
许斌 |
0538-3078519 |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1、山东省内考生通过灯塔党建系统转到学院党委,具体名称见下表。
2、山东省外考生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称呼为: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学院 代码 |
学院党委名称 |
030 |
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
023 |
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智能装备学院委员会 |
026 |
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
三、户口迁移
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具体要求如下:
1、山东省内家庭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山东省内集体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山东省外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
3、《户口迁移证》中各项内容、印章须齐全,且字迹清晰,如有涂改,需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出生地”、“籍贯”栏应必须写明XX省(市)XX县(市)或XX省(市)XX区,否则不予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