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维护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生复试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专家组要求
1、复试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以博士生导师及学科带头人为主要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专家组设立组长1名。
2、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专家组成员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四、复试准备工作
1、研究生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和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核考生报考资格等。
2、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包括复试专家组成员的组成、复试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复试重点考核的内容、复试采取的方式、复试成绩的评分标准、复试安排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复试时间、内容、形式及要求
1、复试时间:5月27日上午9:30。
2、复试主要内容
⑴专业面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80%):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⑵英语的听力、口语面试(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考核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语言的准确性、条理性、连贯性、灵活性和语音语调方面进行考核。
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复试形式:面试。
4、复试要求
⑴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⑵复试专家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⑶英语听力、口语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负责,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和专业面试同时进行,没有条件的由学院成立专门的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负责测试工作。
⑷为进一步规范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六、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英语成绩要求≥5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要求≥40分,专业课成绩要求≥60分,土木工程学院考生总分要求≥193分,机械工程学院考生总分要求≥210分,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总分要求≥190分。
2、复试比例
学校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和考生成绩等综合考虑,决定执行等额复试。
3、导师招生人数限定
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规定,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能超过1人,如博士生导师名下符合条件的考生超过1人,则以导师意见为主。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英语听说成绩*0.2。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及格 (≥60分) 者方可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以录取: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
3、被我校拟录取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处对复试工作中各项成绩复核及考务工作的协调组织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按要求公布公示。
3.实行复议制度。申诉电话:0532-85071099,邮箱:jiwei@qut.edu.cn,部门:纪委监察室。
研究生招生关系到高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