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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3)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05

2.招生计划的使用。(1)各单位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考核情 况,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各单位 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分配数,各单位可在本单位 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指标适度进行调整(调剂专项指标除

 

外);(2)各单位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各专业一志愿和调剂考 生招生计划;(3)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 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3)创新人才 培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和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不占用学校下达的计划;(4)各 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部分建议录取考生作为候补录 取人选,并书面报告写明理由。

3.复试结束后,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初试、复试、 录取总成绩及录取结果(拟录取、建议录取和不录取),并在学 院张贴栏及网站至少公示 3 天(公示格式见附件 6)。

4.录取类别及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 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 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 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脱产”与“在职”两种 形式。“脱产”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脱产考生),其人事档 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 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5.学费。我校 2016 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见《中国海洋

大学 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安排

1.3 月 23 日 11:00 前,各单位上报复试笔试所需教室数, 研招办统一与教务处协调后确定。

2.3 月 24 日 11:00 以前,各单位向研招办上报本单位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经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

 

公布,同时将网站链接报送研招办。

3.3 月 26 日下午(13:00-16:30)-3 月 27 日上午(8:30-

11:00),参加复试考生到崂山校区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后缴纳复试费、领取《中国海洋大学 2016 年招收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见附件 7),并到各单位查看复试安排。

4.3 月 25 日 17:00 以前考生网上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测试

结果于 3 月 27 日 18:00 以前反馈至各单位。

5.3 月 27 日下午至 30 日,各单位组织复试。

(1)复试前各单位要进一步核查考生的复试资格(参照本 方案三复试中(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2)3 月 27 日下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在复试工 作安排中通知考生。

 

地点

日期

时间

 

崂山校区校医院

 

3 月 27-29 日

8:00-11:30

13:00-16:00

 

鱼山校区校医院

 

3 月 30 日

8:00-11:30

13:00-16:00

 

 
6.体检考生本人于复试期间携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到 校医院各校区门诊部(任选其一)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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