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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6-05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 操作技能,文科可侧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较多的学 科(专业)可以适当调整。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 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同时,要 派专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中国海洋大 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附件 5)。

4.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测试。

5.综合素质考核

(1)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结果将由研招 办于 3 月 27 日前反馈各单位。

(2)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 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6. 按照教育部规定,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 各单位将音视频资料刻盘上交研招办。复试试卷、《中国海洋大 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及其他现场记录在各单位保存三 年。

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小组组长为本学科(专业)复试存 档材料保管人,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复试 存档材料保存负责人。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依据《中国海洋大学 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确定的原则,各项内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 绩。

(五)政审 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须参

 

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 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本人于复试期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寸照片到校医

院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 1.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须为国内高水平大

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毕业生),且第一志愿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 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的学术学位专业;申请调 剂到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院校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中国 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3.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 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 考专业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 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 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即数学一、二、三,英语一、 二不可逆向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工学照顾专业 及工程硕士照顾领域,下同)的考生若调出原报考专业到其他专

 

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 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 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

(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 得调入该专业。

8.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9.除旅游管理外,其它专业一律不接收在职调剂考生。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均 不接受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3 月 21 日 11:00 前申请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2.3 月 22 日 11:00 前,研招办将各专业调剂考生信息通过 电子邮件转发至各单位。各单位认真审查调剂考生有关信息,并 根据招生计划初步确定可以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各单位在 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前,要和考生本人进行联系,以确认其可 以来校参加复试。

3.3 月 23 日 11:00 前,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拟确 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4.3 月 24 日 9:00 前,学校对各单位上报调剂考生名单进 行审核后,最终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上向考生公布,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 调剂信息系统上通知考生。

 

5.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6.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仅作为其能否进入复试的资格,不计入 总成绩。

7.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 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 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 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原则计算录取总成绩;调剂考生复试成 绩即为总成绩。

(二)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其中:(1)全部为一志愿考生的专业按照总成绩(初试成 绩及复试成绩)排名;(2)含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 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名。(3)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 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 绩,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品德考 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不 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 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 取。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参加一志愿考生和调剂 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符合条件者直接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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