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 :三年 (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 .
三、招生名额: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及国家计划外(包括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 50 名。
四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
3. 获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此类考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须为第一作者) ;
(2) 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证书;
(3) 进修过硕士生课程三分之二以上。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日期 :
我校 2005 年博士研究生实行两次招生。第一次报名时 间为2004年10月8日至31日;第二次报名时间为2005年3月1日至31日。外地考生可以函报,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报名地点 :
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楼二楼 203 室 ).
七、报名手续: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凭单位介绍信向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缴纳报名费 150 元。报名时发给报考者有关表格,由报考者所在单位将下列材料于 11 月底 ( 第一次报名的 ) 或 4 月 16 日 ( 第二次报名的 ) 前寄送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 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
(4)硕士学位证书 ( 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 或证明书;
(5)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证明;
(6)政治审查表 ( 应按我校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 .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交(3)、(4) 两项材料,但必须提交六级证书及已经学习过的硕士生课程成绩证明和发表论文、获得奖励、表彰的原始凭证(证书或刊载考生论文的刊物原件) .
(二)经我校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 、外国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详见各专业考试科目栏) .
凡外国语或业务课科目中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均须在报考博士生登记表上注明自己选考的科目。
对于跨学科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得到我校批准,业务课考试科目可稍作变更。
九、考试日期和地点:
第一次考试日期定于 2004 年 12 月中旬;第二次考试日期定于 2005 年 5 月中旬。考试地点:上海理工大学。
十、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 :
由考生所在单位向我校提出书面要求,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录取前双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
十一、录取 :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二、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一切费用 ( 报名费、体检费、往返旅费、食宿费等 ) ,由本人自理。
十三、就业:
非定向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后,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
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再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