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调剂考生:
你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经审核,同意你来参加我校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请你做好复试准备。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全体考生,请于4月27日8:30—10:30之间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行政楼A楼底楼大厅报到,同时接受复试资格审查,领取复试准考证等资料。
应届生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初试准考证原件;
5.体检表(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必须有验血报告单,以报到日为准,两个月内的有效。可使用我校统一体检表,也可使用医院表格,但不得缺漏体检项目)
历届生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根据不同情况出具英语四级证书或合格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自学考试8门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成人教育本科证书等。
二、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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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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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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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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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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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校区行政楼A楼底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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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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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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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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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1: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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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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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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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下午2:5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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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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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学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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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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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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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预安排,具体以报到时发放的日程安排表为准)
三、复试录取原则
初试成绩权重占50%(初试总成绩÷5×50%即为加权后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占50%。复试成绩由复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四个部分组成。复试加权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排列录取顺序,政审、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如果加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最低要求,则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来参加复试需携带证明自己各项能力的相关资料。
2.考生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自备钢笔(水笔)、2B铅笔、橡皮和符合要求的计算器。
3.考生请于4月27日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英语听力考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参加英语听力的考生不需要带收音机和耳机。
4.考生请于4月27日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专业笔试考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5.全体考生必须提前到面试候考点,听从各硕士点工作人员安排。
6.复试前未来得及参加体检的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马上体检,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体检表送达各学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携带体检表的考生。
7.4月27日晚上公布复试结果,学院向预拟录取考生发放接收函、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8.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9.交通、住宿事项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2013年复试考生交通、住宿事宜”( http://ge.sues.edu.cn )。
10.就餐可以到学校教学楼东侧的餐厅,在一楼入口处左侧有窗口卖饭票,如果到二楼就餐,请到二楼购买饭票(一楼买的票只能在一楼餐厅用,二楼买的票只能在二楼餐厅用);也可到我校师生活动中心底楼餐厅就餐。还可在宿舍附近的餐馆就餐。
11.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复试通知书。
12.如有疑问,请事先与学院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在“调剂信息”内)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 333 号研究生处 邮编:201620
联 系 人:王成涛、陈莹莹
联系电话:021-67791223, 67791224 传真:6779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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