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档
根据相关规定,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需进行调档审核。我院将分两批发出调档函,请考生收到调档函后交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并在规定日期(6月15日)前将档案寄达我院。
1、凡报名信息中留的通讯地址为上海的(包括本校应届毕业生),请自行前来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领取调档函。
领取时间:2012年5月28日08:30--11:00;
领取地点:第二教学楼209室;
领取调档函时请带好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准考证。
2、外地考生的调档函,研究生部已于5月24日通过邮局平信方式寄出,地址为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信地址,请注意查收。若6月3日后仍未收到调档函,请与我院研究生部联系(021-62482724)。
二、协议书
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生录取前需与报考学校签订协议。
2、请考生仔细阅读协议书(本网页下载),填写完整并签名。该协议书考生需在6月15日前寄(送)至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第二教学楼209室),学校盖章后返回考生一份协议。
3、协议书邮寄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209室(邮编:200040),请在信封上注明“2012博士协议书”字样。
4、凡报名信息中留的通讯地址为上海的(包括本校应届毕业生),请自行前来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交填写完整的协议书。
交协议书时间:2012年5月28日08:30--11:00;
交协议书地点:第二教学楼209室;
协议书下载见附件 附件1:非定向博士生协议书(一式两份) 附件2:定向博士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意:协议书中“专业”和“研究方向”两栏应按照初试报考填写,不得随意更换名称。。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209室 邮编:200040
五、住宿
受我院学生公寓条件所限,根据学院统筹安排,2012年博士研究生上海新生不安排住宿,只为外地新生安排住宿。
六、在调档函和协议书寄达我院并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将发出录取通知书。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部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