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交大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报考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最低复试线:初试总成绩≥130分,外语成绩≥55分,法理学成绩≥60分。我院根据报考各导师的考生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指标数与复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报考各导师的复试考生名单。
一、复试资格考生(准考证号最后四位)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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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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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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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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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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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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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要求和复试安排
1、复试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携带:
(1)报考登记表(网报)
(2)准考证﹑身份证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在校硕士生须带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职(委托培养)考生还需要提供委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硕士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
(5)专家推荐信两封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明等
2、复试安排
考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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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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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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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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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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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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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
多媒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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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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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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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
多媒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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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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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复试(面试、
科研成果、导师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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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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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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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必丰、徐向华、
朱芒、孙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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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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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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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曦、王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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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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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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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谦、韩长印、
王福华、彭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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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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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北楼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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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冬根、傅崐成、
胡加祥、赵劲松、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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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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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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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进学、郑成良、季卫东、
林国基、李学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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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总分300分,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课考试100分,主要考察本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科研成果40分,主要考察考生已经发表或者被录用的科研成果的质与量;导师综合评价60分。
复试小组应严格按照网上公布的复试办法进行复试,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须认真审阅考生现场提交的报考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信、硕士生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现场独立评分,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表》和《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导师综合评价)表》。
四、体检安排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
体检时间与地点:4月12日,闵行校医院,具体信息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考生须提前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上本人照片。
法学院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给各位复试考生,请复试考生见到以上通知后,发电子邮件至lawzhoujingjing@gmail.com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
凯原法学院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