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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 /2013-01-10

一、招生对象
1、参加凯原第二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B档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学员;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
 
二、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网上申请后,用A4纸下载打印,请务必填写完整手机和Email);
2、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原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英语要求:CET6成绩须≥440分(TOEFL≥90分或IELTS≥6.0);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参加凯原第二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B档的学员须另行提交夏令营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首先参阅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招生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registeronline/examwaiver/registerstep1.ahtml),下载打印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后于20129月30日前寄送到凯原法学院教务办(邮戳为准,为确保安全快捷,要求采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12年10月中旬将通知通过评审的申请人来凯原法学院参加差额复试。参加凯原第二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档的学员,无需参加复试,直接录取;取得B档的学员,可直接参加差额复试。
3、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省市高招办盖章)须于2012年11月14日前寄送至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5、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申请人若未能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未取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或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我校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将取消其推免硕士生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寄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老师收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4983
凯原法学院主页:http://law.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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