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
(一) 学校为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四种奖助学金:一等奖助学金提供全额学费和普通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助学金提供全额学费和普通奖学金;三等奖助学金提供半额学费和普通奖学金;四等奖助学金提供普通奖学金。全部硕士生都可获得奖助学金,其中一等和二等奖助学金不少于75%,四等奖助学金不多于15%。(医学院的相关规定请留意医学院的公告。)
委培生、单考生、MBA考生、法律硕士考生、强军计划生均按相关培养协议的规定处理。
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业情况每年评定。硕士生还可以申请学校和导师提供的各种“三助”岗位获得资助,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
(二) 推荐免试研究生
1. 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 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寄送到研招办;
3. 各招生院系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4. 被拟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在2006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1月10-14日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三) 资料和信息获取
1. 招生简章:网上查询www.gschool.sjtu.edu.cn,在招生信息中查询;
2. 历年专业课试卷:在图书馆阅览室查阅和复印(徐汇校区和闵行校区);
3. 辅导班:按照教育部规定,研究生院不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 招生人数:各学院的招生规模已上网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由学院根据师资条件和报考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5. 往年各专业报考录取比例:可上网查询www.gschool.sjtu.edu.cn;
6. 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确定自主划线的高校之一,按照学科门类划定当年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各专业在此基本线上根据招生规模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最后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 专业课考试大纲:网上查询www.gschool.sjtu.edu.cn;
8. 参考书: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参考书到出版社、书店或者教材科购买;
(四) 报考资格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录取后到校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 历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出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B.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C.已满足A条件且参加自学考试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以上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报考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4. 专转本的学生除身份证和学生证外,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开具的与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毕业的证明,并能在入学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5. 报考单独考试人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且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能力强。此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不得调剂录取。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 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 跨学科和专业报考
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要求执行,详见招生简章中各专业的备注栏。
(六) 报考
1. 我校拟接受的上海地区推荐免试生、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并在上海交通大学参加考试的考生、单考生、MBA考生、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设计艺术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以及报考“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选考“636艺术原理”和“503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点(代码3105)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且本人务必于2006年11月10日-14日到上海交通大学进行资格审查、缴费、照相、打印和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网上通知,网址:www.gschool.sjtu.edu.cn)
2. 上海交通大学深圳教学点MBA考生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报考上海交通大学并在外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和被我校拟接收的上海地区以外的推荐免试生,按照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到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和考试。
4. 单考生、强军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考试科目按报考专业的统考科目选择,网报结束后由我校统一修改,但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单独考试”。
(七) 考试
1. 准考证由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统一发放;
2. 在上海报名考试的考生在上海交通大学参加入学考试,在外地报名考试的考生在当地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入学考试;
(八) 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 港澳台招生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报考地点和时间请查阅我校对港澳台地区招生的简章www.gschool.sjtu.edu.cn,或者到研招办索取。
(十) 医学院的相关规定请留意医学院的公告
医学院招生请咨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邮箱:yjsy@shsmu.edu.cn
(十一) 研招办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54743286 62821069 传真:(021)34203106
主页:http://www.gschool.sjtu.edu.cn
Email:zhangy@sjtu.edu.cn
(十二)关于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