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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药物研究所 /2014-05-22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成立于1932年,是我国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药物研究机构。全所现有员工5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约占 30%,其中两院院士6人,均是我国药物化学、药理学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在学研究生 400 多人 , 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攻读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 30 余人。
    上海药物研究所拥有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药筛选中心、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三个国家级实验室,设有药物化学合成研究室、天然药物化学研究室、药理学第一研究室、药理学第二研究室,药理学第三研究室等五个研究室,并建有药物发现与设计中心、药效评价研究中心、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药物代谢研究中心、药物制剂研究中心、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州药物研究开发中心等一系列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及分析化学室、实验动物室、图书情报室和期刊联合编辑部等支撑部门;主办了英文学术杂志Asian Journal of Andrology和Acta Pharmacologica Sinica,并主办以非处方药物为主的科普杂志《家庭用药》。

上海药物研究所是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培养单位。2014 年本所对外招生的专业为: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设计学 。对外招收博士研究生 4 名,实行秋季一次性招生。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生除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 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所不承担责任。 
     (1)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 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  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四)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 2013年 12 月 10日 — 2014年 1 月 25 日。

2. 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选择“普通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14年2月15日前邮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专家推荐书可在上海药物所网页研究生教育栏目下载区中下载,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上海药物所研究生部或密封后由考生和其它材料一起邮寄);

(3) 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盖红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生);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硕士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生); 
    (5) 有效证件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4. 送交的表格和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报考资格。过期未送交上述材料者作自动放弃论。 
    5. 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材料邮寄地址: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生部,上海浦东祖冲之路 555 号,邮编: 201203 ,以邮戳时间 2014 年 2 月 15 日 前寄出为准;同时邮局汇款报名费 150 元。
    
      四、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成绩合格者凭通知参加复试;初试时间: 2014 年 3 月 21 日— 3 月 22 日。
    
     五、体格检查

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六、录取 
      1.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答辩决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政审、体检不合格、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
    七、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上海浦东张江祖冲之路 555 号

邮编: 201203

部门: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1-50805910

E-mail: yjsheng@mail.shcnc.ac.cn

上海药物所网址:http://www.simm.ac.cn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

2013年11月

 

 

 

 

 

 

 

 

2014年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博士生对外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100701药物化学

01药物合成化学

 

 

02天然药物化学

 

 

100706药理学

01 肿瘤药理学

 

 

1007Z1 药物设计

01 基于G蛋白偶联受体的药物设计

 

 

南发俊

 

 

胡立宏

 

 

 

丁健

 

 

 

蒋华良

 

 

1

 

 

1

 

 

 

1

 

 

 

1

 

 

1、 英语一2、有机化学3、药物化学

 

 

1、英语一2、有机化学3、药物化学或天然产物化学

 

 

1、英语一 2、生物化学3、药理学

 

 

 

1、英语一2、有机化学或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3、药物化学或药理学或结构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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