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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安排

上海财经大学 /2013-02-2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2]3038)之要求,现制定我校2013年度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为目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2.发展目标

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二、选派计划、资助内容

1、选派批次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批次调整为1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32045,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orgnization/common/login.jsf。对联合培养博士生先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经公示后再向留基委推荐,校内评审专家意见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内容。推荐上报攻读博士学位项目人数不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视校内评审情况及留基委计划名额择优推荐。

2、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派对象、类别及要求

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生(含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320以后出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不属于选派对象。

1、攻读国外博士学位项目(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以留学国学校学制为准)

此项目适合于申请人:

1)在读一年级博士生(含硕博连读一年级研究生),即2012级博士研究生;

2)在读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即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生;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即2009级本科生。

申请时应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经外方学校考试/面试后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在学(籍)证明。

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此项目适合于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含已完成论文开题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的研修计划,以及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的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须由推选单位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时须提交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

四、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页通知栏内予以公布。

联系人:孔瑗

联系电话:65903589

办公地点:国定路校区育衡楼辅楼A201 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211月22日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高校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应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详情可查阅(点击可链接)

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报指南

2013年国建设高水平大学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士学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研究生培养博士

外语水平要求说明(高水平目)

派出渠道一览表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常见问题解答(高水项目)

申请者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国内生类使用指南

 

附件:2013年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时间表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1、发动、宣传

201211

学校、院系所广泛发动研究生、本科生积极申请此项目

研究生院

有关院系所

2、对外联系、

选拔推荐

201211--20133

学生提交申请、导师推荐,院系所20121129日前推荐选人信息表中英对照推荐函用表至研究生院,由外事处统一出具推荐函。2013312前院系所报推荐人候选人汇名单及电子版意见表至研究生院。

有关院系所、外事处、外语系

3、学校审批

2013312-20

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

研究生院、校内评审专家

4、网上申请

2013320-45

320-45公示无异议者推荐候选人登录http://apply.csc.edu.cn/csc/main/orgnization/common/login.jsf进行网上申请并到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预审、贴照片、签字。

推荐人、相关院系所

5、推荐上报

2013412

412前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国家留基委.

研究生院

6、评审与录取

20134-5

4月国家留基委评审

5月国家留基委确定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网页通知栏公布结果。

研究生院

7、集训与派出

20136

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事宜以及落实住宿等事宜、陆续派出。

外事处、后勤处、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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