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2、本项目经费分二次划拨,首次下达经费为核定经费总额的50%,其余50%于项目结项后下达。
3、在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的使用。
4、国内调研差旅费不得用于项目组以外的人员,差旅费一般不得超过每次下拨项目经费(下同)的20%。
5、研究劳务津贴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
6、为完成研究项目所必须进行的各种小型调研会、座谈会、研讨会、咨询会等会议费用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
7、若滥用项目经费,将全部追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助项目,对未按计划完成者,将提出批评,直至全部追回项目经费。
★具体报销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经费的使用”为依据。
★每周二、五上午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2、本项目经费分二次划拨,首次下达经费为核定经费总额的50%,其余50%于项目结项后下达。
3、在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的使用。
4、国内调研差旅费不得用于项目组以外的人员,差旅费一般不得超过每次下拨项目经费(下同)的20%。
5、研究劳务津贴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
6、为完成研究项目所必须进行的各种小型调研会、座谈会、研讨会、咨询会等会议费用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
7、若滥用项目经费,将全部追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助项目,对未按计划完成者,将提出批评,直至全部追回项目经费。
★具体报销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经费的使用”为依据。
★每周二、五上午办理报销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