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0年8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统计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应掌握统计学基本方法和较系统的统计学专门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较为熟悉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对现实经济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的能力,将经济关系数量化和统计初步建模的能力,并能从事统计实务工作的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中高层次统计分析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三、研究方向
1. 经济管理统计
2. 应用数理统计
3. 数量金融与风险管理
4. 金融统计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见附表。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至少修满39.5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7学分,学位基础课16学分,专业必修课11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4.5 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
五、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的培养
硕士研究生应结合专业学习,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并写出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报告。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类学术活动。应具有独立从事经济学研究的能力。
六、培养方式和成绩考核
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学习可采取以课堂系统讲授或专题讲授为主,结合课外阅读,课堂讨论等形式。每门课程结束,进行课程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等形式。
七、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第3学期举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后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学位论文的要求参照《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硕士研究生论文需通过本专业专家主持的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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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课程设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