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1
201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报名安排 |
一、接受现场报名考生范围 1 .在网上报名时选报上海财经大学考点并在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参加入学考试的统考生和法律硕士联考生; 2 .所有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 MPA )和工商管理硕士( MBA )的联考生,所有单考生; 3 .上海财经大学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本校和上海市其他高校推荐者)。 二、现场报名程序及有关费用 凡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 2009 年 11 月 10 日至 14 日( 8 : 30 — 16 : 00 )或 11 月 15 日( 8 : 30-11 : 00 )到我校凤凰办公楼一楼大厅(上海市武川路 111 号)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环节 1 .核对身份; 2 .缴付报考费用; 3 .图像信息采集; 4 .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 5 .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携带材料 1 .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 2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 3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携带我校同意报考的函件; 4 .推荐免试生须携带《全国推荐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5 . 网上报名号。 (三)有关费用 1 .统考生和法律硕士联考生报考费: 128 元 / 人; 2 . MBA 联考生: 160 元 / 人; 3. MPA 联考生: 160 元 / 人; 4 .单考生报考费: 300 元 / 人; 5 .拍照费: 20 元 / 人(推荐免试生也要拍照)。 三、注意事项 1 .现场确认环节中未拍照者,其网上报名信息按无效信息处理; 2 .凡选报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当地高招办或所在高校有关硕士生招生报名事项的通知,并按照选定报考点的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3 . 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不需要将考生登记表、毕业证书、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等报考材料交寄至我办。对于通过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 .我校将于 12 月上旬按网报的个人通信地址寄发准考证,请考生注意查收。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