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上海大学2014年研究生光华奖学金评选通知

上海大学 /2014-12-07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上海大学2014年研究生光华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按照《 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2011年9月修订).doc》(附件一)规定执行。
  二、候选人的名额分配
  “光华”奖学金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另行下达;
  评审“光华”奖学金时应适当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
  三、评审注意事项
1、用于申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获奖情况只能是入学以后获得,且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登录并经过学院审核
  2、用于获得过往年各类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获奖成果在本年度不得再次使用。
  四、评选的日程安排
  2014年10月24—10月29研究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奖学金申请信息,提交完毕后打印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进行评审。没有网报的同学不得参与评选。 
  学院务必在该信息表基础上审核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名,
  10月30日—11月5日,学院自行下载申报数据,学院按各自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评奖标准、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评审出初选名单并公示完毕。
  11月5日前,学院必须上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交者,将视为学院放弃申报。
  学院上报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行政楼409):
  (1)公示后的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学院可以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汇总数据,按照原格式排序后提交);
  (2)候选人的具体申报材料:《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奖学金申请后,下载电子版打印)电子版以及纸质版。
  (3)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5日前发至邮箱xuanzi001@shu.edu.cn,邮件名以及文件名:“2014年光华奖学金材料+学院”。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1、学院进行评审时需认真审核学生评奖材料是否属实、学生是否达到了参加研究生学术节的相关要求。
  2、申请学生首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陆奖学金申请信息。研究生在提交以往获奖情况时,请填写本阶段入学后获得的奖项信息,入学前的不作为评奖依据,请不要填 写。三项科研成果请慎重选择,需上海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申请信息一旦提交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此信息作为评奖依据,将不得进行修改。   
  3、获得学校及以上有关组织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4、如学院评审中发生争议而不能在学院一级获得解决,可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最后由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裁决。联系人:玄其飞,电话:66135626。 
  5、登录中遇到问题请打66136623咨询。
                                               
      研究生院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系统操作请说明.doc
附件二:奖学金汇总表.xls
相关话题/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