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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3-02-24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关于下达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2〕190号)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办法》,现将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全日制在籍、非在职当届毕业博士生。

2. 全日制在籍、非在职当届毕业硕士生(含2011级提前毕业学生)。

3. 因学科人数少,经报领导小组并和学科点协商后,2011级思想政治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此次2012年度的评审,2013年不再参评。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含通报批评);

2) 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和就业过程中有违诚信行为。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1. 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生59名,博士生12名。

2. 根据各学科点所在院、系、部研究生人数,结合具体情况,由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具体名额详见(附件一)。

3.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 12月6日(周四)至12月9日(周日)

1) 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初表》(附件二);

②《科研测评自评表》(附件三):参照《科研测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四)要求填写;

③科研论文全文及期刊封面目录、专著的封面目录封底及内容摘要复印件;本次科研测评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10级:2010915日至2012126,2011级:2011年9月13日至2012年12月6日

④ 成绩单复印件;

⑤ 荣誉证书复印件;荣誉获得的有效期限是2010915日至2012126日,以荣誉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⑥《荣誉加分表》(附件五):根据荣誉加分规则填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初表》、《科研测评自评表》、《荣誉加分表》须同时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成绩单、科研和荣誉佐证材料只需要提交纸质版,并带原件备查(2012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由于证书未下发,可不用提交复印件,由评审工作办公室复核)

电子版材料于126日至12910:30以附件形式发至pjpysisu@126.com,邮件和附件名均为“年级+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

纸质材料于12月9日(周日)9:00—10:30集中提交至虹口校区1号楼408(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2)学生个人提交申请后,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硕士研究生:总分= 成绩绩点*60%+科研分*30%+荣誉加分*10%

博士研究生:总分= 成绩绩点*40%+科研分*50%+荣誉加分*10%

① 成绩绩点由评审工作办公室统一填写;

② 科研评分由申请人填写,评审工作办公室复核;

③ 荣誉加分由申请人填写,评审工作办公室复核:

加分规则:校级先进个人荣誉(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校教育奖励基金各项荣誉)每次加1分;市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2分;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每次加3分。

④ 申请人的最后得分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2.汇总初选 12月10日(周一)至12月11日(周二)

硕士研究生: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情况,汇总成绩、科研和荣誉分值,确定各院、系、部的硕士申请人分值排序及初选名单,通报至各院、系、部。

博士研究生: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情况,汇总成绩、科研和荣誉分值,确定博士申请人分值排序及进入答辩的初选名单。

 

3.审核答辩 12月12日(周三)至12月14日(周五)

硕士研究生:各院、系、部评审委员会组织硕士生答辩,根据申请人综合表现,评议并差额投票确定硕士生最终获奖名单,12月14日下午16:00前将结果报送、备案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博士研究生: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答辩委员会,评审工作办公室组织博士生答辩,根据申请人最终得分和答辩综合表现,差额投票决定最终获奖名单。

答辩内容主要围绕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陈述。请进入答辩程序的同学密切关注答辩时间安排,错过答辩时间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答辩期间,候选人若在国外,可请同学代为宣读答辩稿。

 

4. 结果公示 12月17日(周一)至12月21日(周五)

评审工作办公室汇总最终获奖名单,报呈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听取师生意见,接受投诉和申诉。

 

5. 评审情况和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

 

附件:

附件一: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名额一览表.xls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初表.doc

附件三:科研测评自评表.doc

附件四:研究生科研测评指标体系.doc

附件五:荣誉加分表.doc

附件六:绩点计算方法说明.doc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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