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对象
达到我校调剂要求,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里进行调剂申请,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 复试报到安排:
1.报到安排(联合培养学生到我院报到)
报到时间: 4月24日(周三):上午9:00—12:00
报到地点: 经济管理学院115室 张老师
联系方式: 61900850(报到事宜张老师)或61900861(其他事宜柳老师)
2.报到需交验证件(准考证考生请自留复印件,用于各项复试考核):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带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6)导师选择志愿表(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下载地址如下:
导师选择可参照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在本人调剂的专业内选择导师,链接如下:http://yjs.shou.edu.cn/zhaosh/zhaoshjzh/shuoshi2013/shuoshi2013_zsml.html,导师简介可参照我校研招网http://yjs.shou.edu.cn/zhaosh/daoshijs2011/index.html,在4月24日报到时务必交给张老师。
三、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
(一)复试考生体检
4月24日(周三)全天:7:30-16:00(中午不休息)
指定体检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三甲医院)
医院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海港大道(离学院比较近,学校共享区有直达医院公交车)
体检具体科室:体检考生直接前往门诊大楼三楼的体检中心(不需要挂号,如有疑问,请咨询医院导医服务台)
体检须知:
1.体检表由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贴好本人照片。(下载地址,见我校第二批复试安排http://yjs.shou.edu.cn/news/shownews.asp?newsid=1680)
2.体检费用:150元/人
3.体检注意
(1)检前晚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
(2)体检当日无需空腹。
(3)女性月经期内请不要留取尿液标本,月经期后再作检查。
(4)未婚、已孕、经期的女性请不要做妇科检查。
(5)不要佩戴首饰,不要穿带金属扣内衣,以免影响放射检查。
(6)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女性请不要做X线检查。
(7)体检完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前台工作人员,以便帮助您检查是否有遗漏项目。
(8)体检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体检医生联系,应积极配合医生的各项检查,不要因为害羞而自动放弃某些体检项目。
注:若复试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即使考生己接收学校拟录取通知,学校也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
(二)复试英语测试
4月24日(周三)下午(13:30-14:30)
地点:第一教学楼1101室。
考生注意:
(1)考生需凭本人考研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需自带钢笔和2B铅笔。考生需提前入场,开考后不得入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
(2)测试以听力和笔试为主,测试时间为一小时,满分100分。
(考务办公室:1103室
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咨询学院。
考试安排若有变动,会提前及时通知考生。)
(三)专业课测试
1、专业笔试
考试科目:(考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
(1)专业综合课测试,内容为经济管理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经济学和管理学各占50分。
考试大纲可参考我校研究生教育-招生-招生简章-考试大纲,选择F14经济管理综合:http://yjs.shou.edu.cn/zhaosh/zhaoshjzh/shuoshi2013/shuoshi2013_ksdg.html
考试时间: 4月25日(周四)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经管学院111室
(2)专业实践技能测试试题,内容为经济管理类相关英文材料的翻译,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 4月25日(周四)上午10:40——11:40;考试地点:经管学院111室
(四)学院综合面试
1、面试安排:
4月25日(周四)下午13:30——
地点:经管学院202室;
考试科目:综合面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综合情况,满分100分。
面试程序:每位同学先做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回答老师提问。
2、 导师和考生互选
时间: 4月25日下午面试结束后
考生等待地点:经管学院221室。
3、 宣布复试综合成绩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填写各类表格。
时间:4月18日下午导师学生互选结束后。
考生等待地点:经管学院221室。
三、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外语测试×20%+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25%+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30%)×40%。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经审核档案,发现档案信息与调剂申请信息不符合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审不合格。若复试体检结果出来后,体检不合格,即使考生己接收学校拟录取通知,学校也将取消其最终录取资格。
2、复试监督和复议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均按《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进行。
3、举报电话:021-61900861
电子信箱:pliu@shou.edu.cn
受理举报部门: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