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客观、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复试方案,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食品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锡昌
组 员:陈江华、谢 晶、陈舜胜、包建强、万金庆、熊振海、于盼
举报电话:61900352 陈老师
三、基本要求及工作内容
1.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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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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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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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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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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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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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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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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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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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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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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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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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农业推广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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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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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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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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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内容及形式
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笔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测试、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外语测试为笔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
四、复试时间:
报到安排:
l 报到时间:4月1日(周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报到。
全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l 报到地点:食品学院制冷楼C楼一层大厅
l 联系电话:021-61900366
l 联 系 人:于 盼
2.报到需交验证件
(1)应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校验原件及上交复印件);
(2)历届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校验原件及上交复印件);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考生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需加盖公章;
(6)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五、复试安排
1.初试达到我校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要求线的考生,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外语测试及体检,不合要求者不予参加面试。
(1)外语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见学校通知
(2)复试体检:4月1日(周一):复试考生体检,上午7:30-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
地 点:上海第六人民医院临港新城分院(三甲医院)
备 注:
1.考生需提交本人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由医院统一发放。
2.体检费用:150元/人
2.专业综合知识、专业实践技能考核
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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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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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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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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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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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及分析化学与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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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星期二)
13:30-15:30
15:4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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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
12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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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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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生物学与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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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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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艺学与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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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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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艺学与专业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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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星期二) 13:30-15:30
15:4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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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
1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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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与实验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min)连续进行,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3.综合面试
硕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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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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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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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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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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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星期三)12: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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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A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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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行政楼A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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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1、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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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星期三)12: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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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A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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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2、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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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星期三)12: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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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B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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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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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星期三)12: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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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A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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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及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判得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英语测试×2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5%+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30%)×40%
在达到初试要求的考生中,按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单独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其它注意事项
1.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必须分别不低于60分(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进修6-8门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时,除加强英语口语及听力的考查与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外,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食品科学与工程考生复试分三组进行,请相关考生于4月2日(星期二)下午到食品学院制冷楼C楼底楼报到大厅查看面试分组情况;
4.待体检结果出来后,统一公布录取结果。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检查结果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公布时间及时关注学校研招网信息。
5.未尽事宜请参见《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食品学院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