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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与生命学院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试行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 /2013-05-01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水产与生命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下列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条件:
(一) 申请的基本要求: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者。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修完本专业1-6学期与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原则上按照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优先遴选本科各专业排名前25%(含25%)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应不低于2.6。
6.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
(二) 水产与生命学院硕士对口推免本科专业为水产养殖、生物科学、生物科学(海洋生物)、生物技术、环境科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园林(水域景观),已获得出国留学资格的学生不参加研究生推免。
(三) 申请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农业推广硕士渔业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受第5、6条限制,根据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重点加强复试考核、体格素质的检查测评。
(四) 志愿服务西部申请者,按照学校团委公布的志愿服务西部基本要求,单独进行成绩排序,公示、进行推荐。
(五)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以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进行特殊选拔。特殊选拔必须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学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进行专题报告,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教授联名的推荐信、专题报告内容及结论等,在学院逐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荐、接收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推免生名额:
学术学位名额:15人。每位导师只招一名推免研究生。
名额分配:生物学2人、海洋生物学2人、生态学1人、环境科学1人、临床兽医学2人、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2人、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2人、水产养殖3人。
三、报名:
1. 9月14日-9月19日,学院接受学生书面报名, 报名材料请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报名学生需提交《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接收表》,本科阶段成绩学单、相关证明复印件(英语国家CET—6级、英语国家CET—4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过期不再受理) 。
2. 《推荐接收表》下载网址: http://yjs.shou.edu.cn/news/shownews.asp?newsid=1507
3. 9月20日前,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部。
4. 9月28日,学院公示初审名单。按推荐资格成绩在所报专业内排序,在辅导员办公处进行公示。
5. 10月8日,确定推荐资格,初审名单报备。
四、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英语测试、体检、专业及实践考试、面试: ( 时间大约定在:10月10-14日):
1. 英语测试+体检: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专业+实践考试:由学院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考生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说明:专业课及实践能力考试科目分别是微生物学和微生物实验,两门课总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
3.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3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英语短文朗读并翻译;相关专业知识问答。
4.10月15-22日:学院根据复试后综合成绩在所报专业内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五、 成绩计算办法:
(一) 成绩计算方法
推荐资格的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45%+加分绩点×25%;
接收的综合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45%+加分绩点×25%+复试绩点(外语口试×25%+专业课笔试成绩×25%+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30%;
成绩计算说明:
1. 复试的各项成绩应由百分制换算为绩点后计入综合成绩;
2. 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加分绩点、复试绩点每项的绩点的满分均为4分。
3. 加分绩点计算,详见下面(二)获奖项目对应加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二) 获奖项目对应加分成绩点的计算方法
1. 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为2.4绩点。
2. 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市级奖励,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第一或第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二作者)或获得科研成果(计前5名),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计为 0.6绩点。
3. 荣获“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每项计为0.3绩点。
4. 荣获“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校优秀学生”、“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每项计为0.2绩点。
5. 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本科阶段的获奖情况。
(三) 加分范围说明
1. 国家、省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范围包括: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际性或全国比赛(含地方赛区)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等。
2. 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被SCI或EI收录的刊物;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含扩展库)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
七、其他说明:
1. 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和享受其它就业政策。不办理出国证明。
2. 入学报到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A、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B、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公示期间,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水产与生命学院B楼113室 61900404 张登沥 E—mail:dlzhang@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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