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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专业学位

上海海洋大学 /2013-05-01

上海海洋大学推荐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专业学位
综合改革试点(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渔业领域)硕士研究生试行办法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印发《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海洋研[2011]1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渔业领域)的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专业、领域介绍
本领域是以开发和利用远洋渔业资源为目的,解决制约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各种技术问题的应用性学科,特别注重对远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重点研究我国远洋渔业高效的渔具渔法、生态友好和节能的捕捞技术,3S渔情预报技术,远洋渔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等,为我国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显著增强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 培养目标
远洋渔业是一项特殊的资源型战略产业,既涉及到公海渔业资源开发与竞争,同时还包括涉外生产经营和渔业管理等,因此,培养的学生不仅需要懂得如何通过借助高新技术来发现中心渔场,也要懂得使用现代化捕捞工具来获得高产量,同时还必须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贸易等。根据上述人才规格需求,着力培养一大批既有国际视野,又能熟练应用外语;既懂专业知识,又有实践能力和解决生产第一线实际问题能力的远洋渔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 推荐、选拔范围
全校有志于(1)远洋渔业资源开发 (2)水产品加工 (3)渔业国际贸易 (4)远洋渔业管理 (5)远洋渔业行业涉及的其它领域研究的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欢迎生物类、水产养殖、食品类、经济类、机械、计算机、外语及管理类等本科各专业学生申请。
四、 推荐、选拔条件
(一) 申请的基本要求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者。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 根据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重点加强复试考核、体格素质的检查测评。
(三)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以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进行特殊选拔。特殊选拔必须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学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进行专题报告,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教授联名的推荐信、专题报告内容及结论等,报综合改革办公室审查,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 报名时间及要求
1. 9月14-19日,报考”农业推广专业学位渔业领域”的学生请到各自本科所在学院报名,申请学生需提交《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接收表》,本科阶段成绩单、相关证明复印件(英语国家CET—6级、英语国家CET—4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论文复印件等。 (过期不再受理) 。
2. 下载申请表格网址:http://yjs.shou.edu.cn/news/shownews.asp?newsid=1507
3. 9月20日,报研部、教务处、学生处审核。
4. 9月28日,研究生部公示报名名单。
5. 10月8日: 研究生部公示推荐资格名单。
六、 复试安排:
复试内容:英语测试、体检、专业及实践考试、面试。
1. 英语测试+体检: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等研部通知。
2. 专业及实践考试(回各自学院考,时间地点请关注各自学院的通知):申请者参加本科所在学院组织的专业及实践考试。
3. 面试(时间地点:10月11日(周四)上午9:00开始 海洋科学学院A323室):由研部和海洋学院共同组织。每位同学首先做3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评委就专业知识提问, 并测试学生的外语口语能力。
4. 10月15--22日:公示综合成绩
5.10月23日(暂),校园网等有效途径张榜公示。
6.10月29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等有关手续,领取《推免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校验码等材料(地点待定)
七、成绩计算办法:
成绩计算方法:
推荐资格的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45%+加分绩点×25%;
接收的综合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45%+加分绩点×25%+复试绩点(外语口试×25%+专业课笔试成绩×25%+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30%;
成绩计算说明:
1. 复试的各项成绩应由百分制换算为绩点后计入综合成绩;
2. 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加分绩点、复试绩点每项的绩点的满分均为4分。
3. 加分绩点计算,详见下面(二)获奖项目对应加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一) 获奖项目对应加分成绩点的计算方法
1. 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计为2.4绩点。
2. 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市级奖励,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第一或第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二作者)或获得科研成果(计前5名),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计为 0.6绩点。
3. 荣获“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每项计为0.3绩点。
4. 荣获“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校优秀学生”、“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每项计为0.2绩点。
5. 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本科阶段的获奖情况。
(二) 加分范围说明
1. 国家、省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范围包括: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际性或全国比赛(含地方赛区)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等。
2. 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被SCI或EI收录的刊物;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含扩展库)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
七、其他说明:
1. 咨询地址及电话:海洋学院A341室61900306 陈新军,行政楼629室61900053 许巍;
2. 报名地址:本科所在学院
3. 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和享受其它就业政策。不办理出国证明。
4. 入学报到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A、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B、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6. 公示期间,对推免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海洋科学学院A348室61900302 许四杰 E—mail:sjxu@shou.edu.cn
研究生部行政楼629室61900053 施志仪 E—mail: yjiang@shou.edu.cn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部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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