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军民结合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2012〕101号)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本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格局,上海市经信委拟组织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军民融合产业化和军民两用成果转化项目。聚焦航天、航空、空间信息及应用、电子信息、船舶与海工、核能、智能装备、军民两用新材料等8个领域项目;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应用前景良好、带动作用强的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和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相互转化项目。
(二)符合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配套项目,重点支持核心元器件、关键材料进口替代、关键基础机电产品等项目。
(三)军民融合示范应用项目,包括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升级、推进国防建设的示范应用项目。
(四)军民融合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技术研发平台、产学研用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五)其他符合本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对上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将推荐申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予以支持。
二、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新立项项目填报《上海市军民融合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7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专项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已完成项目填报《上海市军民融合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请表(示范应用)》(见附件2)和《2017年度上海市军民融合专项项目申请汇总表(示范应用)》(见附件4)。
四、申报方式
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报人依据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相关附件可登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heitc.gov.cn)和上海国防科技工业网站(http://gfkj.sheitc.gov.cn)下载。
(二)申报人需报送申请表、汇总表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律刻录光盘。(涉密项目按有关规定报送)。纸质文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申报时间
申报人需在2017年1月10日9时前将上述材料送交科研处。
六、上海市经信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筠玮、陈松青
联系电话:23112787、23117606
七、本项目为厅局级




科研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