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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8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征集指南》的通知_上海高等研究院

上海高等研究院 免费考研网/2018-05-06

各中心、部门:

为落实中韩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13次会议,深化中韩青年科技人员交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启动“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2018年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进行学术交流工作的征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9日。

联系人: 科技处国际合作办公室 闫佳宁

联系方式:20325027 yanjn@sari.ac.cn

有关内容和说明如下:

一、 申报人员条件

(一)已获得博士学位且目前正在科研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

(二)年龄不超过40岁;

(三)具备良好的韩语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工作;

(五)在国内参与中韩联合研究中心建设或中韩联合研究项目人员优先。

二、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支持领域

计划将优先支持生物、ICT(含高端制造产业)、新能源(含可再生能源)、高端材料等中韩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但不限于上述领域。

三、 工作单位及期限

(一)青年科学家可选择韩国大学、政府支持的研究机构和私立公司所属研究机构,在韩方研究课题负责人的全面指导下,作为接收单位的研究人员参加与其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

(二)工作期限为自青年科学家赴韩之日起1年。

四、 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中国青年科学家赴韩工作国际旅费由派出单位自理,在韩生活费由韩方资助;

(二)韩方资助标准:2018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抵韩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起,韩国研究财团(NRF)将为中国青年科学家提供250万韩元/月/人的经费资助。

五、 申报材料与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

2.“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推荐表(附件2),均要求提供原件(手写签名并盖印章);

3. “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申请表(中、英文)(附件3);

4. 工作同意书(附件4):由韩方接收单位填写;

5.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申请人自行联系韩方接收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并提供韩方课题负责人邀请函,邀请函须注明申报人员将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承担的工作任务);

6.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翻译成英文,并将英文打印在复印件背面;

7. 在职证明和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用英文书写,并加盖申请人工作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公章。

(二)申报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须将2-7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以及附件2和3的电子版光盘邮递至推荐部门。同时,须将“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赴韩人员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sp@cstec.org.cn,标题为“申请2018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项目”,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收到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后会通过邮件回复确认。

推荐部门一般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管理部门。

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后,请寄送至中国科技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仅收EMS),信封上请标注“申请2018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项目”。

六、 评审、立项与承办单位

(一)征集工作结束后,经评审筛选13名候选人员交予

韩方审理,韩方将根据自己的评审程序最终确定2018年赴韩中国青年科学家并通知我方。最终结果约于4月公布。届时,我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被入选青年科学家派出单位,未入选人员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二)“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中方受理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韩方受理单位为韩国研究财团(NRF)。

七、 申报咨询

中方:于倩文、杨鑫

电话:010-68574085 邮箱:tysp@cstec.org.cn

韩方:Soyoung Kim

电话:+82-2-3460-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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