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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及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_上海高等研究院

上海高等研究院 免费考研网/2018-05-06

各中心/实验室:

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和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指南,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链接中的要求,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的“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于高研院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同时,按照高研院立项申请审批流程,请提前填写《中科院上海高研院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审批流转后提交科技发展处备案。

此次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面上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需由单位遴选择优申报。科技发展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报送的项目将统一进行网上正式提交,并在时间节点前将纸质材料递交版(一式四份)交至科技发展处。由科技发展处统一报送至集中受理地点。

联系人:科技发展处 王晖

联系方式:20350952 wanghui1@sari.ac.cn

  

1、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面上项目高研院限报6项,需单位内遴选择优申报。探索类项目不限项。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00,高研院内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9日17:00。

待高研院内立项申请审批流转后,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17:00。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51297.htm

注意事项:

A 项目类别说明:

(1)面上项目:申报领域不限。

(2)探索类项目: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探索类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仿生材料;3)复杂网络系统与动力学;4)智能感知新技术与器件;5)合成生物新技术。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2),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B申请者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3)探索类项目的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限项说明:

(1)面上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探索类项目: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8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4)申请人作为项目责任人只能申报一项;

D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 2018年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

单位不限项,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9:00,高研院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6:30。待高研院内立项申请审批流转后,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51318.htm

注意事项:申报流程等见附件3

A 申报对象

浦江计划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包括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

B申报要求

(1)浦江计划分为四种类别进行申报和资助,其中:A类(科研开发类)资助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为依托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B类(企业创新创业类)资助以企业为依托的科技创新创业;C类(社会科学类)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的创新创业;D类(特殊急需类)资助其他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人员。

(2)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3)截至2018年1月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4)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6)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C 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1)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2)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人;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5万元/人;团队资助50万元。

(3)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领域:经济金融、文化传播、材料科学、能源动力、信息科学、基础医药、临床医学、机械制造、环境工程、崇明生态服务等。

  

  

  

   科技发展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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