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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05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一般为三年。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暂定招收硕士生2547名(含推荐免试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自筹或委培生),以及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1日,下同)、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应届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生者不受此限制;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二)报考法律硕士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条件外,应为非法律专业毕业者。

  四、报名办法及受理日期:网上报名,报名和查询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shmeea.com.cn)或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网(http://www.gs.fudan.edu.cn/new/index.jsp);受理日期为2004年10月1日至30日。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六、现场确认日期及地点

  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复旦大学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

  七、现场确认手续

  凭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八、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共计四门。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04年1月(详见准考通知)。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所报考或调剂专业的专业知识,复试方式为口试、笔试、口试加笔试或加实践操作,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录取:

  (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凡属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其本人或所在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十、我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30余种,每学年奖学金总额300余万元,获奖面达30%.同时,学校还提供诸多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和大量社会实践机会。贫困生亦可通过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一、复旦大学代码:
10246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030180   法律硕士    155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398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

                                ④498综合基础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本专业只招收非法律专业考生,并且只招收自筹学费考生和在职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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