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 /2013-03-01

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和工程系建于 1984年,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多年来一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 和“973”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大批省部级和企业级研发课题,在人工智能、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信息处理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研究特色,在国内有广泛影响,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30余项;教学水平高,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改革,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改项目多项,主持上海市精品课程2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上海市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依托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技术研究所、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网络中心等单位,为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工作环境。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深入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与本学科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并能与其他学科交叉渗透,掌握现代实验技能,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面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科学作风;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的外文阅读能力和一定的写、译能力以及基本的听、说能力。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

三、研究方向

1. 分布式系统。
   2. 嵌入式系统。  
   3. 新型程序设计语言与环境。
   4. 软件工程。  
   5.人工智能。
   6.信息安全。
  7.计算机网络。
   8.数据库技术。

四、培养计划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组及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等。

五、课程设置

(一)总学分
本学科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28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3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提倡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提高创新能力。鼓励硕士生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参与课题组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二)课程设置表

详见“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三)  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具有优势、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学校承认校外学分。鼓励研究生选修其他学科的课程作为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程。

(四)  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研究生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则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者,在学习年限内可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与它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补考。参加重考前一个月须到研究生院办理重考手续,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仍未通过或学习年限内仍然不参加考试的,予以退学。

六、中期检查

1.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3学期初进行,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2.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七、提前攻博

为使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提前攻博的相关条件和实施办法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

八、论文发表

按本学科要求执行。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 基本要求
   (1)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要求选题新颖、概念清楚、立论有据、分析严谨、计算精确、数据可靠、言简意赅、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5)论文工作初期作开题报告;论文进行过程中,硕士生应至少向导师组作一次论文中期进展汇报,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其中学位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参照《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6)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2.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3.论文内容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4.论文内容知识产权
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十、学位授予

  凡通过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导师组审核,认为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可以组织论文评阅、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

相关话题/计算机 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