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中药学专业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6年开始招收硕士生。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11人。本专业依托华东理工大学中药现代化工程中心、药物科学系等部门,在中药学领域拥有较完善的研究条件。拥有超临界萃取、微波萃取、膜分离、超细粉碎、絮凝等中药提取研究的新技术与新设备;构筑了基于中医药理论和系统生物学技术的中药质量控制标准的研究体系及调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为主的中药筛选体系;形成了基于药理学与化学识别技术的复方中药的配伍规律、组方优化等方向的研究模式;建立了计算机辅助设计为主的中药及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判定、结构优化等方向的研究模式。
近年来学科承担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论文近200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100余篇,论著10余部,获得发明专利30余项。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要求掌握中药学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能熟练地从事与中药制药工程、中药研发有关的研究工作;掌握与研究方向相关的教材、论著及论文的撰写规范,具有一定的写作和教学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技能,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检索;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道德品质;具有较好的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它单位的科研、教学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
三、研究方向
1.中药制药工程。
2.中药系统生物学。
3.中药药理学。
4.中药复方化学。
5.天然产物化学。
四、培养计划
研究生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组及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学位论文工作包括研究方向,已有工作基础,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等。
五、课程设置
(一)总学分
本学科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31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3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提倡硕士生自主学习和研究型学习,提高创新能力。鼓励硕士生在进行课程学习的同时,参与课题组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开展学位论文的前期工作。
(二)课程设置表
华东理工大学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31学分,3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学分 | 学习单元 | 任课教师 | |||
1 | 2 | 3 | |||||
1.公共课 (学位课,必修),≥10学分 | |||||||
009M0101001001 | 自然辩证法 | 32/2 | √ | 熊万胜 | |||
009M0305001002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6/1 | √ | 杨苏 | |||
006M0701001001 | 数理统计方法 | 四选二 | 32/1.5 | √ | 陆元鸿 | ||
006M0701001002 | 最优化方法 | 32/1.5 | √ | 鲁习文,苏纯洁 | |||
006M0701001003 | 计算方法 | 32/1.5 | √ | 殷锡鸣,何志庆 | |||
006M0701001004 | 应用微分方程 | 30/1.5 | √ | 何志庆,秦衍 | |||
011M0502001001 | 基础英语 | 128/4 | √ | √ | √ | 佟方,吴建伟 | |
2.专业平台课 (学位课,必修),≥4学分,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群设置,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群的所有研究生必须修读 | |||||||
018M1008012027 | 中药制药工程选论 | 32/2 | √ | 韩伟 | |||
018M1007013019 | 应用药理学 | 32/2 | √ | 刘建文,黄永平 | |||
3.研究方向选修课 (学位课,必修),≥6学分,导师指导下选修,一旦选定须参加学习和考试 | |||||||
003M0817035011 | 分子生物学 | 32/2 | √ | 张惠展 | |||
002M0817025042 | 中药新产品开发学 | 32/2 | √ | 张文清 | |||
002M0703015021 | 天然产物化学 | 32/2 | √ | 田中玉 | |||
018M1008013028 | 现代中药方剂学 | 32/2 | √ | √ | 王春丽 | ||
002M0703013003 | 现代色谱分析技术 | 32/2 | √ | √ | 胡坪 | ||
4.专业外语课 (学位课, 1学分,必修) | |||||||
018M0904014008 | 专业英语 | 16/1 | √ | 徐晓勇,黄青春 | |||
5.专业选修课 (非学位课,≥4学分,选修,一旦选定须参加学习和考试) | |||||||
003M0817033007 | 植物细胞培养 | 16/1 | √ | 钟建江 | |||
002M0703013002 | 有机化合物波谱分析 | 32/2 | √ | 崔书亚 | |||
018M1007015022 | 药理实验方法学 | 32/2 | √ | 刘建文 | |||
003M0817035016 | 系统生物学导论 | 16/1 | √ | √ | 叶邦策 | ||
018M1007013012 | 现代药剂学 | 32/2 | √ | 崔景斌 | |||
6.学术讲座课 (非学位课,必修,2学分,其中人文类讲座不少于1/3) | |||||||
018M0904016010 | 学术讲座 | 32/2 | √ | √ | 蒋华良,李剑 | ||
7.计算机类课 (根据需要选择,不足2学分的在专业选修课中补足),0-2学分 | |||||||
005M0812017051 | C程序设计语言 | 32/2 | √ | 郭卫斌 | |||
005M0812017052 | 计算机网络 | 32/2 | √ | 张惠民 | |||
005M0812017053 | 数据结构 | 32/2 | √ | 龚正良 | |||
8.体育健身课 (非学位课,必修),16学时/0学分 | |||||||
014M0403008009 | 健身 | 16/0 | √ | √ | √ | 徐君蔚 | |
9.辅修课 (非学位课,必修),2学分 | |||||||
012M1202019090 | 管理学 | 32/2 | √ | 蒋景楠 | |||
012M1202019091 | 管理决策技术 | 32/2 | √ | √ | 钱世超 | ||
012M0202019037 | 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 | 32/2 | √ | 江林 | |||
012M0202019038 | 市场经济法律实务 | 32/2 | √ | 毛信庄 |
(三)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鼓励研究生选修其他高校具有优势、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学校承认校外学分。鼓励研究生选修其他学科的课程作为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程。
(四)课程设置表中设置的课程有一定的选修空间,研究生一旦选定某门课程,则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者,在学习年限内可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与它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补考。参加重考前一个月须到研究生院办理重考手续,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仍未通过或学习年限内仍然不参加考试的,予以退学。
六、中期检查
1.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3学期初进行,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2.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七、论文发表
在校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至少1篇(项)学术论文或国家发明专利,才有资格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1. 基本要求
(1)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要求选题新颖、概念清楚、立论有据、分析严谨、计算精确、数据可靠、言简意赅、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能体现硕士生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鼓励开展与其它学科交叉领域的研究。
(5)论文工作初期作开题报告;论文进行过程中,硕士生应至少向导师组作一次论文中期进展汇报,接受导师组对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其中学位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参照《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6)学位论文撰写格式参照《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统一要求》。
2.开题报告
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
3.论文内容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指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4.论文内容知识产权
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的工作内容、所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华东理工大学。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或联合开展毕业论文的,根据合作合同判定知识产权归属。
九、学位授予
凡通过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导师组审核,认为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可以组织论文评阅、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