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我校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治教育及法学智库建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该院举行。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嘉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出席仪式并讲话,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与姚海涛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前,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永良与郭为禄、叶青一行参观并会谈。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与嘉兴中院院长姚海涛签约

党委书记郭为禄与嘉兴中院院长姚海涛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
姚海涛在致辞中表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即将到来的重要时刻,双方在革命红船起航地牵手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学智库建设合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融合发展的有益实践。他表示,嘉兴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重点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主题,进一步深化良性互动,推动双方合作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完善“平台+项目”合作模式,努力打造院校共建标杆示范,不断产出具有辨识度和含金量的合作成果;打通“理论+实务”转化通道,在实践和理论两端同向发力、合力破题,共同探索信息时代司法运行、组织和管理新模式;健全“交流+实践”培养机制,努力为新时代法治事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层次法律研究人员和司法实务专家。

郭为禄在致辞中表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良好互动,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嘉兴中院注重理论引领实践、实践滋养理论,一直致力于推动法院与高校携手合作,不仅培养出了一批专家型法官,而且还促进了审判理论对审判实践的支撑,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他指出,我校始终重视加强法律实践教育,希望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合作,邀请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法律职业人来参与和指导法律教育。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全面发展,我校与嘉兴中院的合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使命任务。今天,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具体行动,是我校助力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法学理论前沿研究、提升智库咨询服务能级的重要举措。他表示,双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水平服务国家战略,落实首位战略;要进一步深挖优势资源,以更大力度推动院校合作,培养法治人才;进一步强化合作管理,以更高标准细化合作内容,打造合作样版,为新时代的中国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建设奉献新作为。

仪式上,嘉兴中院还聘请我校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洪冬英教授,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法治研究院院长、法律学院教授高富平,《法学》副主编、刑事法学院教授于改之为嘉兴“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咨询专家。




洪冬英、高富平、于改之同时被聘为嘉兴中院6位优秀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导师
签约仪式结束后,我校党委中心组与嘉兴中院党组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同前往南湖瞻仰红船,共上党课“一大代表的人生轨迹及启示”,参观红船精神展示厅,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等。


我校党委副书记唐波、副校长周立志,校党委常委曲玉梁、虞潇浩,以及党校办、社会协同合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嘉兴中院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