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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2017年度新聘(任)研究生导师聘任仪式暨培训交流会_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12月20日下午,我校2017年度新聘(任)研究生导师聘任仪式暨培训交流会在交谊楼报告厅举行。副校长顾功耘,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人事处副处长张宏虹,导师代表法律学院王立民、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吴新叶以及新聘、新任博士生、硕士生导师9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史红光主持。

洪冬英宣读2017年度新聘(任)研究生导师名单,并对新聘、新任研究生导师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导师们能够以饱满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导师职责,努力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随后的培训交流环节,洪冬英介绍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和相关规章制度。她指出,研究生导师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好人才培养的每一道关口,加强言行举止品格修养,切实提高为师之德、为师之风,肩负好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使命。她希望校外兼职导师和实训导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能够给予研究生更多实践能力训练的机会,为学生带来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多元视野,搭建起从校园到社会的桥梁,培养更多的实务性人才。


我校举行2017年度新聘(任)研究生导师聘任仪式暨培训交流会

顾功耘、洪冬英等代表学校为新聘(任)研究生导师代表颁发聘书。新聘导师代表法律学院张栋、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竺常赟发表获聘感言,王立民、吴新叶结合自己多年指导研究生的经历,介绍导师经验,分享心得体会。张宏虹就研究生导师培训和考核等导师们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与指导。





顾功耘指出,研究生培养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学术研究和论文指导三大环节展开,导师的能力和素养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开展新导师聘任工作,加强导师岗前培训,是建设一支高质量、高素质导师队伍的重要手段,也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对新聘(任)研究生导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围绕教书和育人这两大基本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学术思维方面的教育与指导。二是要成为“为人”的表率和“为学”的典范,在人格修养、行为方式、为人处事方面对研究生产生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做好研究生学术的引路人。三是要根据不同类别研究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分类培养,注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锻炼,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整体实力和水平。



来源|研究生教育院 文字|史红光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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