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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校举行_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10月28日,“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第二期浦江民诉沙龙)在长宁校区举行。研讨会为我校“65芳华”学术校庆系列论坛之一,由我校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我校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共同承办。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我校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来自上海高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6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我校2017级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等列席旁听会议。法律学院陈刚教授、李翔教授分阶段主持会议。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校举行

我校校长叶青参加研讨并致辞。叶青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正是题中应有之义,它是一把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安全的法律利器。叶青表示,我国最近五年通过一系列立法活动逐步建立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该制度在我国是从无到有的新生事物,需要边实践边总结、边研究边完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越强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研讨会的价值,并呼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推进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指出,我国整个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尚处在初创阶段,举办本次研讨会及时而有意义,希望我校在上海乃至全国继续发挥法学研究排头兵作用,争取创造更好条件,针对我国改革开放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多组织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

会议研讨环节,我校法律学院邓继好副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厚省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张守慧副处长、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胡向远检察官等作了主题发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处分权主义、政治目标和法律目标抵牾与调适、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检察机关地位、立案证明标准、行政执法与民事公益诉讼衔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诉讼请求类型、举证证明责任分配、鉴定等必要费用支付,以及环保类、食品药品类民事公益诉讼所面临的具体难题及其解决对策等理论前沿问题和实务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研讨取得了丰硕成果,相信可以为今后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运行提供一定的智力支持。

来源|法律学院 文字|谢文哲 刘东 摄影|耿玥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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