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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教学事务委员会再次召开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认定听证会_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4

4月18日,法律学院在崇法楼328会议室召开教学事务委员会,就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再次开展认定听证,听取反抄袭复检指标超标的四名学生的陈述申辩,并作出相应认定。法律学院教学事务委员会委员陈越峰、王沛、邓继好等出席会议,按照教务事务委员会章程规定,龚汝富教授等受其他因公出差未能参会委员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由陈越峰主持。

2018届本科生四名学生到会,先后对毕业论文写作情况进行了陈述,对是否存在抄袭进行了申辩。与会委员逐一听取四名学生的陈述和申辩,结合论文反抄袭复检报告和论文修改稿,针对四位同学的毕业论文写作花费时间、内容雷同之处、引用和注释规范等问题发问,四位同学对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的申辩说明。最后,四位同学就论文写作和抄袭认定问题作最终陈述,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并提出希望学院能够给予修改的机会。

教学事务委员会与会委员,综合根据反抄袭复检报告、论文修改稿,与会教师的专业判断、到会学生的陈述申辩情况和认识,经讨论评议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四名学生毕业论文是否抄袭作认定,“未抄袭”票数过半则认定反抄袭结果通过。经现场唱票、计票,其中有三名学生认定为“未抄袭”,一名学生为“抄袭”。与会委员要求,认定为“未抄袭”的三名同学,应结合与会委员就引用和注释规范、文章内容等提出的建议进行再次修改,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交评阅,评阅合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正式答辩。

本次教学事务委员会听证会是法律学院狠抓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严格执行学校对毕业论文质量监控的要求,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以评促建”的一项制度性教学质量监控举措。同时,也是扩大教师专业在本科教学重大事项上的决策参与,保障学生权益的重要制度实践。(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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